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2号)工作部署,现开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挂网价格
属于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的非中选药品取原挂网价格或拟挂网价格进行挂网采购,其中,拟挂网价格要求如下:如同企业同品种同组在我省有中选产品的,其挂网价格原则上不高于以同企业同组最低中选价格按差比规则计算确定的价格;如同企业同组在我省无中选产品的,其挂网价格原则上不高于以本组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1.5倍和本企业的最低价(如有)两者之间的低值按差比规则计算确定的价格;非中选产品按照差比价折算后不高于最高中选产品价格1.5倍(区分过评与非过评)。
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须在其新的全国最低价执行之日起30日内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进行价格信息申报。
三、价格确认
(一)价格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7:00。
(二)价格确认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进入“会员中心”,点击进入“我的上架药品-价格调整公示”页面(公示批次号:2024042501)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企业如同意按拟挂网价格挂网的,请相关企业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如不同意拟挂网价格,申请按原挂网价格或更低价格挂网的,请点击“申诉”进行反馈(申诉内容需说明具体挂网价格)。逾期未操作或申诉价格高于原挂网价格的,相关产品将予以暂停挂网。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挂网价格高于拟挂网价格的,将纳入警示区挂网,予以警示。
(二)对于平台已挂网但尚未在招采子系统资质库启用的产品将按暂停挂网处理。企业可按挂网采购流程重新申请产品挂网。
(三)对于同品种(按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含)以上,而本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非备选药品不予挂网,无需在本次公示中确认。
(四)属本次集采品种范围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批件的产品,未报名、未报价(含未确认最低价、无效报价)以及同品种同组未产生中选的产品,如企业在采购周期内申请挂网,其产品按照同品种的非中选身份挂网采购,并列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重点监控目录。
(五)企业后续如需挂网本次被暂停的符合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挂网要求的产品,可按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关于开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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