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开放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工作的相关部署,现将部分已申报药品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截至2023年1月6日17时,已按照《关于开放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的药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下载附件查看详细信息及审核结果。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1月9日17:00
三、材料补充及申(投)诉途径
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药品,如需补充提供材料,请相关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mail protected])递交;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填写《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投诉意见表》(附件2),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鲜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同上)反馈。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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