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耗材采购和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36号)文件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放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直接挂网绿色通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药品(详见附件1),其中,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备供药品、广东省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已按《关于开展部分已挂网药品价格重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价格申报且审核通过的药品无需申报。
后续将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主管部门文件,对挂网药品范围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挂网流程
即日起常态化开放相关药品的直接挂网申报绿色通道。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下同)在会员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会员系统信息维护须知》《会员系统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经营)企业》”),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采购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项目名称: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绿色通道直接挂网),具体操作请按照《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
三、申报要求
1.生产企业在报名前,须在“会员系统-会员信息维护”中签署承诺函,承诺申报的药品挂网价不高于目前全国各省、市药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按带量采购等政策要求执行价格的药品除外)。
2.生产企业在进行产品报名时,同规格药品选择一个可供应的临床常用包装进行申报,该包装将作为实际供应包装。
四、其他事项
1.对企业申报的绿色通道挂网药品实行快审快办,主动服务,符合条件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
2.挂网采购周期暂定为3个月,待疫情平稳后对上述挂网药品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规则的药品纳入平台挂网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网。
3.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价格监测
本次绿色通道挂网药品,鼓励相关企业自主报价直接挂网,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将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的监测,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六、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联系电话:400-6086-111(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4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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