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全业务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60号)相关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已统一使用招采子系统上的药品资质和用户资质信息。自2024年7月12日起,深圳平台将以招采子系统上的药品资质信息为准,逐步对挂网药品信息进行更新。为确保企业能够依托深圳平台正常开展药品采购交易相关工作,现进一步开展挂网药品信息核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及内容
深圳平台对截至2024年6月25日挂网药品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一)未在招采子系统维护资质信息的药品(即无对应招采子系统“药品ID”的,详见附件1);
(二)医保药品代码、通用名、规格、申报企业、批准文号等药品信息与招采子系统不一致的药品(详见附件2);
(三)暂未发现药品信息与招采子系统不一致的药品(详见附件3)。
请相关企业就以上三类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于“二、核对时间”截止前按要求操作、反馈,以确保深圳平台挂网药品与招采子系统药品资质信息一一对应,其中“医保药品代码、批准文号”须重点核对。
二、核对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5日17:00
三、核对要求及反馈路径
(一)如核对发现已挂网药品信息(附件1-3)未在招采子系统维护资质信息的或已维护但与招采子系统不一致的,须及时到招采子系统维护相关药品资质信息并确保其通过审核。
(二)请“附件1”的相关企业通过深圳平台“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模块(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信息核对工作的申诉”),反馈正确的招采子系统“药品ID、国家医保药品代码”,以及对应的深圳平台“药品编码”(以Word格式列表,并上传电子版,如有附件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如企业发现“附件2-3”中已挂网药品与招采子系统“药品ID”的对应关系有误的,请按照以上第(二)项要求进行反馈。
(四)涉及申报企业变更的,若招采子系统信息有误,则按照以上第(一)项要求在招采子系统维护、变更;若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信息有误的,须按照《挂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药品信息变更办事指南》到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请变更。
四、注意事项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挂网药品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按要求维护、反馈相关信息,并确保其准确、无误。挂网药品信息核对工作完成后,深圳平台将以招采子系统药品资质信息为准、统一进行更新覆盖;对于仍未在招采子系统维护资质信息的挂网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如因未按要求进行核对,给后续药品采购交易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及法律风险的,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附件2:有招采子系统药品ID但部分信息不一致的药品清单.xlsx
附件3:有招采子系统药品ID但暂未发现信息不一致的药品清单.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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