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现开展第一、二、三、六批部分报名挂网药品补充价格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一、二、三、六批报名挂网药品中,前期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通过,但未报价或价格审核不通过的药品,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未按《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信息查看及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价格联动工作或涉及申投诉处理的部分药品,后续将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待完成价格联动工作后,再按相关工作流程统一进行处理。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24:00
三、操作路径
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申报”,根据药品分类,在“可差比范围列表”“不可差比范围列表”选择对应批次的广东省新增药品挂网采购报名项目,找到需要申报的药品,点击“新增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具体信息并提交申报。
四、价格申报须知
1.价格申报时须填报正在执行的(含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格(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 并申报挂网价(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下同),所申报的挂网价不得高于其全国最低价。
(1)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交易价格包括各省平台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集中带量采购价格除外。其中,广东省最低交易价格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三者之间的低值。
(2)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须填报该药品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省内三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
2.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须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
3.药品分类为“不可差比”的药品,请相关企业如实维护“首发状态”字段,并按附件2《挂网药品首发报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于“附件”字段上传。
4.挂网包装价将根据所申报的挂网价换算,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注意事项
1.请相关企业自查药品基本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平台将根据现行政策要求对药品信息进一步审核后与企业所申报价格一并进行公示。如同一药品涉及申报多次价格的,将以价格申报截止时间前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2.如所申报的药品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且已完成制造工艺变更注册,请于系统中如实维护“制造工艺变更注册”字段并上传相关附件。
3.药品过评情况以广东省统一挂网产品统计,即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医药价格查询”项下的省内三平台挂网药品。涉及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以印发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解释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4.价格审核工作将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 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8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5.待审核结果公布后,药品信息及分类、价格信息均审核通过的药品方可挂网采购。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第一、二、三、六批部分报名挂网药品补充价格申报清单.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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