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药品实施价格联动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8号)工作要求,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九批国采”)相关药品及联动价格于2024年4月26日起执行。根据工作安排,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将相关药品价格联动确认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价格联动的药品继续挂网
已按《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同意价格联动的药品继续挂网(详见附件1),相关企业也可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进入“会员中心”,点击进入“我的上架药品-价格调整公布”页面查看调整后的价格。
二、不同意价格联动的药品暂停挂网
不同意价格联动的药品(详见附件2),自2024年4月26日起予以暂停挂网。
三、温馨提示
请各医疗机构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替换被暂停采购的药品,确保平稳衔接。请相关企业及时响应政策,配合各医疗机构做好药品清退、替换药品的备货等工作。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同意价格联动的第九批国采相关药品清单-20240428更新.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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