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4号)工作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将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确认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对于其中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同组最高中选价格1.5倍或最高入围价格的非中选药品,将纳入警示区挂网,予以警示。逾期未操作或不接受公示价格的,自2024年4月12日起予以暂停挂网。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广东省替硝唑等药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确认结果.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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