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分期分批公示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等相关情况,现将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截止至2023年12月29日17:30,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报名管理-药品报名-广东省新增药品挂网采购报名项目-产品报名明细”报名且已完成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的部分产品(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17:00
三、查看方式
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第一批报名挂网药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
四、申(投)诉路径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申(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申投诉-药品挂网申投诉”,点击“新增”,在“申诉类型”处请根据申(投)诉内容选择“产品信息申投诉”或“产品分类申投诉”,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如有附件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产品所涉及申(投)诉,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一次即可。未按要求递交申(投)诉及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2.同品种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下同)的仿制药上市许可持有人达到3 家(含)及以上的,不再接受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申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审核时间以公示截止日期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工作安排,后续分期分批有序公示报名产品信息及分类审核结果,如已报名产品未在本次公示范围中,请相关单位留意官网通知。
2.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产品信息及产品分类公示工作,涉及报名产品的报价和价格审核工作将依据每批次审核结果开展。属于首发报价的产品,其价格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可参考附件2《挂网药品首发报价材料清单》提前准备,报价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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