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现就《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短缺药品与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直接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调整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等5个药品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65号)的相关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已将5个药品新增规格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项目”的申报范围(详见附件)。即日起,上述新增规格可常态化进行申报。
二、挂网工作周期及流程调整
挂网工作调整为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原则上于每季度第10个工作日前,对上一季度企业申报的药品信息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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