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续约中选药品的配送关系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3年的中选药品,具体药品范围详见附件。
二、配送关系确立
(一)生产企业调整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
请生产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调整选择药品配送企业。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至4月27日17:00
请配送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三)医药机构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3年4月28日起
请相关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三方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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