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1〕7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拟对部分无法保障供应的药品暂停挂网,现将相关药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17:00
二、申(投)诉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填写《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投诉意见表》(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于公示部分药品暂停挂网的通知(20230413)的申诉”),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mail protected])反馈。在进行申(投)诉时如有附件,请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证明材料。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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