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为进一步常态化开展药品分类采购工作,现就做好会员系统企业及药品基础信息的更新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属于《管理办法》分类采购方式中直接挂网采购、限价挂网采购的药品。
二、信息更新维护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以上药品范围的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下同),可随时按《会员系统信息维护须知》及《会员系统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经营)企业》(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会员系统信息维护须知”、“会员系统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经营)企业”)要求完成企业及相关药品基础信息更新维护。
2.请相关企业务必确保“企业被授权人”信息已维护、“承诺函”已签章,注意核对药品注册批件(含再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药检报告、说明书、药品有效期等具有时效性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有效。
3.请相关企业留意平台审核情况,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信息,请及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料、产品资料等)仅做形式审核,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由提交者负责。
2. 后续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将以会员系统维护的信息为基础,常态化分批开展分类采购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留意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申报药品挂网。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24码 0755-2609999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