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部署,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配送关系调整及第三采购年三方合同续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为3年的中选药品,具体药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配送关系确立
(一)生产企业调整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17:30
请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http:,下同),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调整选择2-3家药品配送企业。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2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17:30
请配送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
(三)医药机构选择配送企业及签订三方合同
操作时间:2022年11月29日起
请相关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公立医疗机构》、《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社会办医疗机构》、《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采购须先签订承诺函。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原则上采购周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三、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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