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深圳及跨区域联合采购城市新旧药品采购管理政策的有序衔接,确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品供应的保质保供稳价,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旧药品采购管理政策衔接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集团采购成交药品在合同执行期满后将转为限价挂网采购形式。为便于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生产、备货工作,深圳交易平台现对合同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的《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20年成交结果开展配送关系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20年成交结果。
二、配送关系确立
(一) 生产企业调整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1月20日17:30
请药品生产企业登录GPO平台(http:),在各地市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2年1月21日9:00至1月25日17:30
请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http:),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
(三)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及三方合同签订
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及三方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温馨提示
请各生产企业及时确定合作配送企业,做好生产供应准备,确保挂网供应稳定;请各配送企业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合理安排备货,保障医疗机构的用药需要。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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