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部署,深圳交易平台现公布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次年约定采购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看内容
采购周期为2至3年的中选药品,在各医药机构的次年约定采购量。
二、查看单位
中选企业、具有次年约定采购量的医药机构。
三、查看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进入深圳交易平台:/,点击“GPO平台”,通过CA登录(深圳市的医疗机构选择非CA登录),进入“会员系统-公示公布-国采/省采约定采购量公布”,下拉选择“第三批国采续约2021”,查看平台公布的中选药品次年约定采购量。
四、 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工作日 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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