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1号)工作部署,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1年10月9日零时正式执行。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参加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报量且为深圳交易平台会员的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下同)。
二、签订购销三方合同
操作时间:2021年9月23日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原则上采购周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医药机构尽快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并做好中选药品的备货工作,确保中选结果顺利执行。
2.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系统(内网地址:http://6.6.0.28/msc-web-b2b/sys/login.htmlx)进行操作(于9月24日开始),各医疗机构在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后方可签订购销三方合同。
3.除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药机构在全药网GPO平台(网址:http:)签订购销三方合同,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须先签订承诺函。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公立医疗机构》(附件1)、《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社会办医疗机构》(附件2)、《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附件3)。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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