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即将期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深圳市试点期满后加入广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采购联盟。现需各医疗机构核实填报本单位联盟地区(广东)中选药品2020年合同周期内的约定采购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实填报单位
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
二、核实填报内容
分解至各单位的2020年合同周期内(3月28日-12月30日)联盟地区(广东)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
三、核实填报时间
2020年3月17日至3月20日17:30
四、核实填报方式
本次核实填报工作统一采用网上填报的形式,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通过深圳交易平台:http:,点击“GPO平台”登录(深圳市的医疗机构,选择非CA登录),进入“会员中心-公示公布-约定采购量确认表”,查看平台公布的本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
请各医疗机构核实平台公布的“采购周期内约定采购量”是否正确,若无异议,则无需进行其他操作;若有异议,可点击“调整”填报“确认采购周期内约定采购量”并填写“确认说明”。
五、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钟女士 电话: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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