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药品的持续、稳定供应,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经深圳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审议,对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不能持续供应品种新增1家供应生产企业(详见附件),现定于2018年8月10日开展相关品种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以及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报量及签订三方合同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18年8月10日09:00至8月13日17:30
生产企业登录GPO平台,在“深圳交易”系统“卖方补充配送”界面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工作。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18年8月14日09:00至8月15日17:30
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在“深圳交易”系统“卖方补充配送明细”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三、深圳市医疗机构选配送、采购报量及签订三方合同
(一)医疗机构选配送时间
操作时间:2018年8月16日09:00起。请医疗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二)药品采购报量周期
计划采购量周期为自填报日起至10月31日
(三)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自填报日起至10月31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未到期合同已执行完,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四、登录网址
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系统网址:http://6.6.0.28/msc-web-b2b(内网地址)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人: 欧女士 电话:400-6086-111
数字证书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22676745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5-86522527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附件:《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目录新增生产企业明细》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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